紫外線消毒模塊包裝方式
紫外線消毒器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的規定
1.1 標志
紫外線消毒設備上應有標志牌,其內容包括:
a)設備名稱;
b)設備分類;
c)產品編號;
d)生產日期;
e)廠家名稱;
f)設備總重量(kg)。
1.2 包裝
1.2.1設備包裝應符合GB/T 13384規定的要求。
1.2.2電氣配件包裝應符合GB/T 15464規定的要求。
1.2.3紫外燈包裝應符合QB/T 3742規定的要求。
1.2.4紫外線消毒設備包裝箱內應包括下列文件:
a)設備檢驗合格證;
b)設備使用說明書;使用說明書應符合GB/T9969規定的要求。
c)設備主要配件清單。
1.2.5標志應符合GB/T 191 規定的要求,并標明“易碎物品”、“向上”、“怕曬”、“怕雨”、“禁止翻滾”、“重心”等圖示標志。
1.3 運輸
1.3.1 紫外線消毒設備的運輸應輕裝輕卸,途中不得拖拉、摔碰。
1.3.2 紫外燈在運輸過程中應避免雨雪淋襲和強烈的機械振動。
1.4 貯存
1.4.1 紫外燈應貯存在相對濕度不大于85%的通風的室內,空氣中不應有腐蝕性氣體。
1.4.2 紫外線消毒設備主要零配部件應貯存在清潔干燥的倉庫內,防止受潮變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