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鎮污水主要由生活污水和農業廢水組成。生活污水成分比較固定,主要含有碳水化合物、蛋白質、氨基酸、脂肪等有機物,比較適合于細菌的生長,成為細菌、病毒生存繁殖的場所;但生活污水一般不含有毒性,且具有一定的肥效,可用來灌溉農田。農業廢水的成分則多種多樣,不同的季節,不同的地方,不同發展目標的村鎮,其廢水需要用不同的處理方法。在處理污水時,為減小污水排放量及其復雜程度,應結合國家正在大力推廣的沼氣池建設,將生活用水中的沖廁用水(黑水)和其他生活用水(灰水)分開。灰水用自然凈化系統處理,黑水以及人畜糞便經厭氧沼氣池處理,不但可以降低污水的排放量、復雜程度和處理費用,而且對發展農村清潔新能源,保護人居環境、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等具有重要的意義。
污水處理站的作用是對生產、生活污水進行處理,達到規定的排放標準,是保護環境的重要設施。工業發達國家的污水處理站已經很普遍,而我國村鎮的污水處理站很少,但今后會逐漸多起來。要使這些污水處理站真正發揮作用,還需要靠嚴格的排放制度、組織和管理體制來保證。
有條件的村莊,應聯村或單村建設污水處理站。并應符合下列規定:
①雨污分流時,將污水輸送至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;
②雨污合流時,將合流污水輸送至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;在污水處理站前,宜設置截流井,排除雨季的合流污水;
③污水處理站可采用人工濕地,生物濾池或穩定塘等生化處理技術,也可根據當地條件,采用其他有工程實例或成熟經驗的處理技術。
人工濕地適合處理純生活污水或雨污合流污水,占地面積較大,宜采用二級串聯;生物濾池的平面形狀宜采用圓形或矩形。填料應質堅、耐腐蝕、高強度、比表面積大、孔隙率高,宜采用碎石、卵石、爐渣、焦炭等無機濾料;地理環境適合且技術條件允許時,村莊污水可考慮采用荒地、廢地以及坑塘、洼地等穩定塘處理系統。用作二級處理的穩定塘系統,處理規模不宜大于5000m3/d。
站的選址,應布置在夏季主導風向下方,村鎮水體的下游,地勢較低處,便于污水匯流入污水處理站,不污染村鎮用水,處理后便于向下游排放。它和村鎮的居住區有一段防護距離,以減小對居住區的污染。如果考慮污水用于農田灌溉及污泥肥田,其選址則相應的要和農田灌溉區靠近,便于運輸。醫療機構的污水必須進行嚴格的消毒處理,達到規定的排放標準后,才能排入污水管網,并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標準《醫院污水處理設計規范》(CECS07:2004)的有關規定。利用中水時,水質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標準《建筑中水設計規范》(GB50336-2002)和《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》(GB503352002)的有關規定,并應設置開閉裝置,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停止使用。